
二次网平衡及智能调控改造、换热站无法利旧设备更换。(详见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
8.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中备案。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þ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þ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银行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将保函(保单)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开标时间截止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投标保函(保单)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投标保函(保单)按照“一标段一保函(保单)”的原则。投标保函(保单)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投标保函(保单)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5.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投标保函、投标保单、投标人信用承诺书的除外,具体退还方式遵照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下载。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9时30分,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选择投标人登录,进入“我的项目”进入“工作台”参与开标签到解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特别提醒: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