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加强我市建成区地下管线数据管理,建立完善的动态更新维护机制,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应急的需要,保障地下管线安全运行,制定本政策。
答:数据的动态更新范围为城市建成区内市政管线和跨乡镇长输管线,包括给水、排水、燃气、工业、热力、电力、通信(含广播电视)、综合管沟、综合管廊等管道(沟、廊)和线缆及其附属设施。
答:测量时需要获取的信息包括管线种类、平面位置、走向、埋深(及高程)、规格和材质等相关属性信息的电子数据。
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有数据的更新管理及综合利用;各区、各园区负责辖区内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数据的审核、上报及规划核实手续办理;测量单位和建设单位负责竣工测量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务局、市科工信局、海口供电局等有关部门及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对全市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予以配合。
主城区内道路红线米以上的地下管线数据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更新相应数据,20米(含)以下的由各区每月底收集数据上报;各园区内的地下管线数据由园区每月底收集上报。
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我市相关部门,将地下管线动态更新数据录入海口市综合管线信息管理系统和海南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常态化管理。
答: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具体政策措施或上级文件中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以及与国家、海南省后续出台政策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印发《海口市地下管线数据动态更新 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主办: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海口市信息中心 中文域名:海口市人民政府.政务